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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在不同职位上曾多次表示要推动户籍改革
信息来源:新京报  | 作者:关庆丰 |  人气:1349 | 发布时间:2014/7/31 7:2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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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清华大学图书馆的学位论文阅览室,可以查询到一篇十三年前的博士论文——《中国农村市场化研究》,全文共169页,淡黄色封皮,指导教师为清华大学经济学研究所教授刘美珣。

论文的作者是时任福建省省长习近平。对于要不要取消户籍限制,当时学界和理论界存在争议,他在论文中坚持认为,取消城乡二元户籍制度,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政府应理智而勇敢地面对这一现实。

十三年间,习近平从福建调到浙江、上海,再到中央任职。在不同的位置上,他曾多次表示要推动户籍改革。

论文呼吁政府大胆启动户改

1998年3月起,习近平在清华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经济学研究所攻读在职博士研究生。

“有一个重要问题应引起高度重视,就是改革开放以来,我们所进行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在总体上仍未脱离‘离乡不离土’的模式。”在2001年12月提交的博士论文中,习近平认为:“绝大多数在城市务工的农民并未真正融入城市,造成这一问题的根本原因是户籍制度的限制。”

当时,对于要不要取消户籍限制,各方面有不同的看法,学术界、理论界也有争议。

习近平在论文中说,“无论从农村市场化建设的角度看,还是从市场经济发展和实现现代化的要求看,取消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从人们出生之日起就分成非农业人口和农业人口两种不同身份的户籍制度,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政府应理智而又勇敢地面对这一现实,大胆进行户籍制度改革,坚决剔除粘附在户籍关系上的种种社会经济差别,彻底消除由户籍制度造成的城乡劳动力市场的分割。”

他认为,改革要慎重、稳妥,分阶段积极推进,可先让那些符合一定的条件和要求,诸如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居住时间达到一定年限的进城经商和务工的农民,获得合法的居住身份。

论文提出了户籍改革“路线图”:可在一些小城镇实行不再有城乡限制的新的户籍管理制度,取得局部突破后,再分为中等城市、大城市和特大城市等不同层次循序推开。

曾问农民工是否落户上海

在地方任职期间,习近平对户籍改革的表态,总是与城镇化联系在一起。

2001年7月,时任福建省省长习近平接受《开放潮》杂志专访。谈及福建省的发展思路时,他说,福建要分层次推进城镇化,改革和完善户籍、土地、计划生育等促进城镇化发展的政策。

调任浙江后,他依然关注城镇化。2003年《今日浙江》刊登了习近平在省委会议上的发言。他说,浙江省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要逐步打破城乡二元结构,统筹城乡劳动就业和户籍管理等。

去年3月的全国两会上,曾担任上海市委书记的习近平参加上海团审议时,与农民工代表朱雪芹握手后,询问她是否已在上海落户。据《解放日报》报道,朱雪芹高兴地说:“户口已进沪。”

能落户上海,朱雪芹无疑是农民工中的幸运儿。她曾解释说,2008年国务院评选出全国1000名优秀农民工,这1000名优秀农民工可以在工作所在地落户,当时她把户口落在了上海。

按城市规模不同层次推进

去年召开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逐步把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转为城镇居民。

伴随着城镇化规划出炉,新一轮户籍改革“箭在弦上”。

今年6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审议《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中央深改组组长习近平发表重要讲话。

习近平说,推进人的城镇化重要的环节在户籍制度,加快户籍制度改革,是涉及亿万农业转移人口的一项重大举措。总的政策要求是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有序放开中等城市落户限制,合理确定大城市落户条件,严格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规模,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常住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

户籍改革按城市规模不同层次循序推开,这也是他十三年前博士论文所持的观点。

■ 盘点

户籍制度这50多年

有着50多年历史的户籍制度,从建立之初至今,经历着缓慢的调整与变革。城乡统一与迁徙自由,依然是人们所期待的改革目标。

1 【新中国成立初】

限制盲流

1951年7月16日,公安部公布《城市户口管理暂行条例》,规定了对人口出生、死亡、迁入、迁出、“社会变动”(社会身份)等事项的管制办法。这是新中国成立后第一部户口管理条例,基本统一了全国城市的户口登记制度。

当时,农民占中国人口的绝大多数,城市无法容纳过多的农村剩余劳动力。1953年,为减少城市的人口压力和就业压力,保障城市经济发展,国家开始制止农民盲目流入城市。从农村中盲目流入城市的人,被简称为“盲流”。

2 【1958年】

二元结构

1958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包括常住、暂住、迁出、迁入等7项人口登记,以法律形式严格限制农民进入城市,并限制城市间人口流动。

从此,城市与农村间筑起了一道无形的“高墙”,城乡分割的二元经济模式得以确立。

3 【1985年】

发身份证

1985年9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人不分城乡均发身份证验证身份,方便人口流动自由择业。

1994年以后,国家取消了户口按照商品粮为标准划分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的“二元结构”,建立以常住户口、暂住户口、寄住户口三种管理形式为基础的登记制度。

4 【上世纪末】

蓝印户口

上海、深圳、广州等改革开放的前沿城市,在上世纪90年代中后期开始施行“蓝印户口”政策。

蓝印户口相当于国内的“投资移民”或者“技术移民”,投资购买当地政府规定的房产等,可以给予蓝印户口。

从今年5月31日起,天津停办蓝印户口。至此,中国所有城市结束蓝印户口政策。

5 【新世纪初】

积分落户

2001年10月1日,中国以两万多个小城镇为重点,推行户籍制度改革,在小城镇拥有固定住所和合法收入的外来人口均可办理小城镇户口。

江苏、浙江、上海、山东、河南、四川、重庆等地启动户籍改革。

目前,作为特大城市,上海、广州、深圳已经采取了积分落户政策。

6 【2013年】

户改新政

2013年11月,《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要“创新人口管理,加快户籍制度改革,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有序放开中等城市落户限制,合理确定大城市落户条件,严格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规模。”

经过近一年酝酿,《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昨日正式发布。

本版稿件/新京报首席记者 关庆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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