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政府领导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批示及《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陕西省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执法行动方案》的通知》陕安委[2018]14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管执法工作,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决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全面推进全市煤矿安全生产集中执法行动。韩城市能源局在认真制定全市煤矿安全生产集中执法行动工作方案以及全面宣传动员工作的基础上,于2018年9月11日开始对全市煤矿开展为期3个月的安全生产集中执法行动,全面提升煤矿安全生产条件,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规范煤矿开采经营秩序,着力实现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安全生产集中执法行动的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习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以防范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为目标,聚焦采掘接替失调组织生产、主要生产安全系统不完善和不可靠、安全监控系统运行不正常、重大灾害治理不到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建设项目不按规定组织施工、列入当年化解过剩产能退出计划煤矿八方面重点内容和“五假五超”等突出问题,开展集中执法行动。从而达到查大系统、控大风险、治大灾害、除大隐患、防大事故的目的。
安全生产集中执法行动的原则
安全生产集中执法行动的原则就是时间服从质量。概括的说就是从排查大系统、大隐患角度出发对全市所有煤矿开展地毯式的安全隐患大排查,查不出大隐患以及违规违法生产建设行为不停歇;重大安全隐患和违规违法生产建设行为查处不到位不停歇;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措施未落实、整改责任未落实、整改时限未落实的不停歇。
安全生产集中执法行动措施
为确保安全集中执法行动真查、真治、真停、真处,收到实效,杜绝形式主义和走过场。韩城市能源局将采取以下四方面强有力措施全面推进煤矿安全集中执法行动。
1、领导挂帅,纪监全程监督。市能源局将安全集中执法行动分成三个小组,分别由局主管领导带队。同时安排局纪检组的同志采取巡回检查的方式对集中执法行动全过程进行全程监督。
2、“四不两直”,直奔现场。即在安全集中执法行动期间,各检查小组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每天坚持直插煤矿、直奔井下。严防各煤矿提前伪造假工作面,提前销毁相关违规违法生产建设证据。
3、坚持“零容忍、严执法”。在安全执法行动中对发现的各类重大安全隐患、违规违法生产建设行为除按《煤炭法》、《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顶格查处和挂牌督办外,不定期在韩城电视台、韩城日报对相关重大安全隐患和违规违法生产建设行为的查处、整改等情况予以公开曝光,强化震慑和警示作用。
4、严禁工作纪律,坚决杜绝“吃、拿、卡、要”现象。安全集中执法行动期间,各检查小组一律不允许接受煤矿宴请,大吃大喝;对查出的各类重大安全隐患和违规违法生产建设现象必须对照法律法规集体研究,作出最终结论,严禁一言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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