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的“安置房”咋成了商品房? 韩城一农民疑遭开发商忽悠
只要拆掉宅基地上的旧房子,用补偿的资金,就能在镇上买一套新盖的楼房。听着诱人的好政策,韩城市芝阳镇西头村村民叶新才,便与韩城市宏阳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宏阳公司)签订了一份《搬迁协议》,交了两万块钱的订金,定了一间100平米左右的门面房。谁曾想,苦等了两年,如今就要交房时,开发商却只字不提拆旧房子的事,“要么以商品房的方式购买,要么退回订金。”这让叶新才简直郁闷到了极点。
经不住诱惑 两万元定下门面房
今年53岁的叶新才,是韩城市芝阳镇西头村村民,平时在芝阳镇街道做点小生意。2015年初,街上有人发传单称,只要把旧房子拆掉,政府就会给予补偿,加上移民搬迁政策性的补助款,添不了几个钱,就能在镇上买一套新盖的楼房。
叶新才说,当时宏阳公司的工作人员一再称,等新房建成后,就会去村上实地测量旧房子的面积,然后用补偿款再买新房,多退少补,是个千载难逢的绝好机遇。叶新才在村里有几间平房,面积大约有180多平方米。他想着,如果拆掉旧房子,能在镇上置换一套门面房,那就太好了,“以后就不用在街上租房子了。”前思后想,叶新才都觉得是一件美事。与家人商议后,很快就确定了1号商住楼的1号门面房,2015年6月16日,叶新才与宏阳公司签订了一份《搬迁协议》,并交了订金。
苦苦等待 “安置房”却成了商品房
叶新才说,想着在不久的将来,就会拥有属于自己的门面房,心情很是激动。有时没事,都习惯性地去宏阳公司的工地上看看,天天盼着房子能快点盖好。
2016年10月,叶新才接到宏阳公司的电话,要求补交购房的余款,这让叶新才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专门签的有协议,说好的拆掉旧房子,然后用补偿的钱买新房,开发商咋能随便变卦呢?”
叶新才说,自己患有左腮腺恶性肌上皮瘤,为了看病,这两年花光了所有的积蓄,而且还欠下了不少外债。而今,如果开发商不信守承诺,他没有任何购买的能力,而且当初也不会有买房的想法。
今年4月,宏阳公司再次催问叶新才,“要么以商品房的方式购买,要么领回购房订金”,。叶新才气愤至极:“市场不好时,你就夸大宣传,诱惑老百姓购买,而今房价高了,你就眼睁睁地说瞎话,不认账了?。”
开发商辩解 当事人买的就是商品房
6月7日,记者见到了购房者叶新才,他一脸蜡黄,坐在租住房子的大门外,茫然地望着远处。翻找了半天,才找到与宏阳公司签订的《搬迁协议》以及一张订金的收款收据。协议共有8条,主要条款内容较为模糊,有腾退宅基地的相关要求和移民拆迁补助款的一些约定,没有专门说明旧房子拆除和新购房交房的时间、期限,以及新房的性质、权属等。记者看到,协议是韩城市宏阳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李某与叶新才所签,日期为2015年6月16日,在收款收据收款“事由一栏”,有“期房1号商住楼1号门面购房订金,东楼”字样,收款人为孙小菊,时间同为6月16日。
“早购得实惠,迟疑莫后悔”、“购新腾退每户补助6万元;宅基地每分补偿1.5万元;建筑物市上组织评估,按有关标准补偿……”。在叶新才保存的一张宣传单上记者看到,宏阳公司的宣传页,对2015移民搬迁补助新标准;惠民小区购房优惠活动新政策都有清楚的说明。
在韩城市移民(脱贫)搬迁工程芝阳惠民项目指挥中心,办公室都锁着门,记者按照宣传页上的咨询热线0913——5456888,多次拨打该号码,一直无人接听。
记者致电韩城市芝阳镇镇长雷刚,他称,该项目的情况他一概不知。
韩城市新型城镇化建设办公室负责人与宏阳公司负责人联系后回复称,该公司建设的惠民小区,有宅基地腾退房和商品房两种,“叶新才当时买的就是商品房,根本不是宅基地腾退房,而且叶新才中途又不想要了,现在看房价起来了,又想要,为此,公司前后还联系沟通了好几次。”
律师说法 宏阳公司涉嫌违约
陕西行天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殷鹏星说,双方签订的协议上,没有约定房屋的坐落、价款等,但从同一天的收款收据上看,已经确定了房屋的位置。依据《合同法解释二》第一条,只要合同具备,主体明确,有标的和数量的,应认定合同是成立的,其他无法确定的条款,可以依据《合同法解释二》第61条、62条、125条有关规定予以确定,如果一方不履行协议条款,就属于违约行为。
针对该事件,殷鹏星认为,双方最好能友好的进行协商,提出积极的解决建议,如果购房者认为宏阳公司不履行协议条款,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继续履行原协议内容或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渭南日报记者 石小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