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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违规收停车费3大疑问:巨额资金流向何处
信息来源:西部网  | 作者:马广浩 李明 |  人气:1381 | 发布时间:2015/9/11 7:1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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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榆林违规收停车费3大疑问:巨额资金流向何处

9月9日中午,新建路中心广场对面的马路边上,一名收费管理员正在收费。

西部网榆林讯(记者 马广浩 李明) 近日,西部网连续报道榆林中心城区违规收停车费问题。然而时至昨天(9月9日),城区乱收停车费的行为还在继续,多个职能部门仍未明确表态如何制止和清理违规收费行为。

9日下午,榆林市物价局紧急约谈涉事的三家停车收费公司,同时跟交警、城管部门进行沟通,将尽快解决中心城区的停车费问题。但仍有一些疑问待解。

疑问一:究竟是什么人在收费?

在记者采访过程中,肤施路的停车收费员均称是从别人处承包来的,每个车位每天1.2元到3元不等,按每个季度给上家缴纳管理费。

据肤施路上一名收费员介绍,“十来个停车位,每天要给别人交30块钱。”为了承包这些停车位,她还押了500元押金。

这位阿姨拒绝透露把押金和租金交给了谁,“我一个字也不认识,能从政府里面(承)包出来,说明肯定不是一般人。”

而在在新建南中心广场对面的路边,一名身着蓝色“停车收费”工作服,胳膊上套着红袖套的中年男子9日下午还在收费,他说:“这是公司让收的。”

对当记者问及“是否知道不让收费的新闻”时,这位收费员回答,“手机上看的那(停车暂不收费)是微信假信息,不是新闻,如果政府真不让收费了,公家肯定给我们说,把我们的钱退了,我们就不收了,到现在也没人通知我们。”

在收费员给记者提供的发票上盖着“榆林市大千市政服务有限公司发票专用章”,记者致电陕西省地方税务局,查询得知该发票系榆林市大千市政服务有限公司在2015年6月份才领购的,至于发票用途,地税局工作人员称是“定额发票是通用的”。

当记者致电榆林市大千市政服务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吴某时,接电话的人称“你打错了”。

据榆林市综合执法局工作人员介绍,在执法局过去管理的时候,除去新建路和滨湖路上计时收费给三家公司(榆林市恒越市政服务有限公司、榆林市管好家物业有限公司、榆林市大千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承包出去外,其余的基本由个人承包负责。

那么从2014年8月1日起,榆林市物价局给榆林市综合执法局批复的收费许可过期,到去年年底榆林市综合执法局与相关公司解除委托管理协议,一直到现在,究竟什么人允许这些所谓的停车管理员明目张胆收费?

疑问二:哪些部门负责清理乱收费行为?

榆林市综合执法局市容管理科尚姓负责人说,去年年底就跟榆林市恒越市政服务有限公司等三家公司解除了中心城区路沿石以下区域的收费的合同,也下发了禁止收停车费的通知。

对于如今停车管理员还在收费的现象,该负责人称,“我们已经通知不准收费了,目前这些区域已经移交给交警部门管理了。”

榆林市交警支队交管科的负责人则称在新的管理办法出台前,路边临时停车泊位,暂时不收取费用,如有停车收费,属于乱收费,属于违规收费,“涉及到这个问题,应该由物价部门来管理。”

9月8日,榆林市交警支队工作人员再次表态,将尽快《榆林市中心城区路内临时停车泊位管理办法》,在办法未出台前,收费行为必须暂停。

9日下午,西部网记者联系到了榆林市物价局副局长贺枫,他表示,已紧急安排工作人员对涉事的三家公司负责人进行约谈,如有违规违法收费行为,将责令立即停止收费。也在跟交警、城管部门进行沟通,将尽快解决中心城区的停车费问题。

同时贺枫也指出,如果收停车费不是公司行为,而都是个人行为,可能需要公安、综合执法等多部门联合行动。

未经批准违规收取停车费,侵占的是公共资源,损害的是群众利益。目前情况下,究竟谁来如何规范管理?又何时能给群众交出一份满意的整改答案?

疑问三:违规收来的资金流向何处?

据了解,榆林市综合执法局此前曾委托三家公司(榆林市恒越市政服务有限公司、榆林市管好家物业有限公司、榆林市大千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在新建路和滨湖路主干道上实行计时收费。

官方统计,红山路至人民路北侧的225个车位委托给榆林市管好家物业有限公司管理;人民路南至钟楼巷北的163个车位委托给榆林市大千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钟楼巷北至榆阳路被的220个车位委托给榆林市恒越市政服务有限公司管理。

据保守估算,每个停车位每天被停放3小时,这608个车位在过去一年的时间里将收费逾130万元。据知情者透露,实际的收入,要远大于这个数目。

9日上午,记者致电榆林市恒越市政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的法人代表高某,但其拒绝就停车场收费的问题作出评论和回复,称“不方便接受采访”。

据榆林市综合执法局的工作人员透露,除新建路和滨湖路的计时收费的停车位外,其余干道上还有1230多个停车位,这些则均由个人承包。

这些车位按照每个车位每天被停放2次计算,每次停车收取2元,在去年一年里能收入将近180万元。

据榆林市综合执法局内部工作人员透露,以前收取的停车费要交给财政一部分。但去年年底更换管理方后,委托公司收费合同解约后,便不再向财政部门上交。

在过去的一年里,依靠停车位这个“大蛋糕”,究竟违规收取了多少费用?又流向了何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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